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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状况下用其身份证办贷款,

时间:2025-02-23|栏目:义乌刑事律师|
【法律分析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,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,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。”可见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无论是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收入,都归夫妻共有,从事经营所欠的债务,也理应以共同财产承担。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网贷,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,妻子有义务帮还。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,也就是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,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。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,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,妻子没有义务代丈夫偿还债务。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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